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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先清偿到期的债权;如果都到期的,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如果都没有担保的,则先清偿债务负担较重的债权;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来清偿;到期时间相同的,则按比例来清偿。 这个是针对不同的债权人的吧

84785029| 提问时间:2023 09/04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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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正在为您解答
2023 09/04 18:12
新新老师
2023 09/04 18:18
对同一债权人的清偿: 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新新老师
2023 09/04 18:27
不同债权的清偿顺序: 1、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2、职工债权 3、债务人所欠税款 4、普通债权
新新老师
2023 09/04 18:30
另外关于担保物权的详细说明: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1) 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2) 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3)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当一个担保物上抵押权、质押权及留置权并存时,应当按照: 留置权,已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的顺序优先受偿。
新新老师
2023 09/04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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