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年底,一般要提取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的和盈余的,以及分红。 但在实际工作中,提取盈余公积--法定的,是公司法规定,不需要原始凭证,这个在年底可以做分录。 那么提取任意的盈余公积和分红,是必须要有股东决议证明,才可以做账。这决议也不可能在年底最后一天签字确认吧,那么就是次年1月份的账了吧? 我现在想知道的是,这个提取法定的盈余公积可不可以也放在次年1月份的账中,去提取?

84785006| 提问时间:2023 09/05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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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可以的,可以这么做的。
2023 09/05 00:46
84785006
2023 09/05 00:53
那分红的部分,提取时,分录: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10000 贷:应付利润--刘成 10000 把款划到股东后,分录: 借:应付利润-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那对于分红这块,股东还得交20%的个人所得税,那么,代扣时, 借:应付利润 200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200 代缴时: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200 贷:银行存款 200 完整的分录是这样做的吗
郭老师
2023 09/05 06:53
你第一个分录就要包含20%的个税。第一个分录就改成10200 然后再做一个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利润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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