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记得有一个法条是,参加股东的人数占总股东的多少比例,股东会才可以开,请问是多少比例呢

84785028| 提问时间:2023 09/08 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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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这个给您查询一下
2023 09/08 06:33
84785028
2023 09/08 07:01
????老师,还在吗
东老师
2023 09/08 07:03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已本法和以及公司章程所定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和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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