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单位是慈善组织,收入来源只有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及这两项的存款利息,今年(23年)刚获得非营利组织咨格认定,历年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22年收到一笔来自企业的100万元捐款(并给对方开具公益性捐赠票据),申报22年企业所得税时该收入是填到免税收入栏,现税局通知不能填免税收入,因22年未获资格。请教老师这100万元,我应如何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才能不征税?

84785027| 提问时间:2023 09/14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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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同学,请稍等下
2023 09/14 14:25
向阳老师
2023 09/14 14:29
在《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 在横列里面它有使用时间,然后数列里面有使用具体的金额。
84785027
2023 09/14 14:36
但这100万是企业捐的,不是财政拨款
84785027
2023 09/14 14:38
22年公益事业支出三十万,然后22年有56万是利息收入
向阳老师
2023 09/14 14:44
哪些是专款专用的知道吗?这里只填写专款专用的就行。
84785027
2023 09/14 14:53
这表不是指财政的款才能填的吗?
向阳老师
2023 09/14 14:57
专款专用的补贴都可以的。
84785027
2023 09/14 15:04
民营企业捐赠款也可以吗?
向阳老师
2023 09/14 15:15
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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