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84785021| 提问时间:2023 09/16 10:34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wu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 业务1,销项税额=200*13%=26万 业务2,销项税额=67.8/(1+13%)*13%=7.8万 业务3,进项税=226/(1+13%)*13%=26万 因此,增值税进项税额=26万, 销项税额=26+7.8=33.8万 应交增值税-33.8-26=7.8万
2023 09/16 10:38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