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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可以转回吗?为设么

84784975| 提问时间:2023 09/17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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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锁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成本模式的话,你说是减值准备转回是吗
2023 09/17 10:49
84784975
2023 09/17 11:27
是的老师
小锁老师
2023 09/17 11:27
投资性房地产不能转会,和固定资产的一样
84784975
2023 09/17 11:28
以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可以转回
小锁老师
2023 09/17 11:29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在成本模式下,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   企业会计戚念卜准则第8号—高尺—资产减高穗值》明确“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所以,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
小锁老师
2023 09/17 11:30
规定发给您了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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