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政府会计里的这两个分录的短期借款怎么理解,还有追索权也要向我自己获得票据的一方追索吗?

84785033| 提问时间:2023 09/20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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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这个相当余向银行借款的
2023 09/20 08:15
84785033
2023 09/20 08:19
那有期限吗,到汇票到期日是不是没追索就没事儿了。
暖暖老师
2023 09/20 08:27
银行有追索权,相当于卖给了银行这个承兑汇票
84785033
2023 09/20 08:32
相当于我是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方,银行向我追索,我可以向前一个人追索吗,还是银行向前一个人追索。另外老师,我向银行贴现,不是最开始的出票人的开户行吗,还是哪家银行都可以?
暖暖老师
2023 09/20 08:36
只能是向出票行这个应该
84785033
2023 09/20 08:52
那为啥要我追索啊,贷记短期借款呢,不应该向出票人追索嘛
暖暖老师
2023 09/20 08:53
谁是出票人向谁啊
84785033
2023 09/20 09:00
银行向我追索,我向我的出票人追索是可以吧
暖暖老师
2023 09/20 09:01
是的,一级一级追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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