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1、租赁对于承租方来说(不包含低价值资产租赁及短期租赁),不区分是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实际支付的租金通过两种方式,全部计入租赁期间的损益,一是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计入当期损益,二是未确认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2、对于出租方来说(融资租赁的情况下),出租方实际收到的租金并不能全部却认为收入,其中的未实现融资收益,逐期却认为收入,其他部分理解为购买设备的成本,不能确认为收入。这样理解吗?

84784947| 提问时间:2023 09/25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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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不是的,经营性租赁 承租人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不通过折旧和融资费用
2023 09/25 16:57
84784947
2023 09/26 07:58
老师,新的租赁准则承租人不区分经营租赁,融资租赁了
耿老师
2023 09/26 08:47
新的租赁准则承租人不区分经营租赁,融资租赁了
耿老师
2023 09/26 08:47
(1)对于承租人: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2)对于岀租人: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参考政策:《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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