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将自产或者外购的100商品货物,用于职工发福利,请问这个这个100万商品是算做职工福利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还是作为工资薪金,来作为扣除福利基数呢?我很迷茫,求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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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您好,这些都是作为福利费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能作为工资薪金计算扣除福利费基数
2023 09/25 23:21
84784997
2023 09/26 07:15
哪些是属于计入工资的基数,哪些是属于福利,我如何分辨?请老师赐教
孙燃老师
2023 09/26 08:42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