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关联企业可按比例转给另外一个公司,扣除它的广宣费和业务招待费,是怎么如何规定的,怎么计算,举简单举个例子。

84784997| 提问时间:2023 10/02 11:40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3 10/02 12:38
廖君老师
2023 10/02 12:41
您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文件规定:“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甲企业和乙企业是关联企业(均为酒类制造),根据分摊协议,乙企业在2021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40%归集至甲企业扣除。假设2021年乙企业销售收入为300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600万元;甲企业销售收入2000万元,实际发生的广告费400万元。(假设无以前年度广告费用结转) 乙企业2021年度销售收入3000万元,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比例为销售收入的15%,税前扣除限额为3000×15%=450(万元)。则乙企业转移到甲企业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为450×40%=180(万元),在乙企业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450-180=270(万元),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600-450=150(万元)。 甲企业2021度销售收入2000万元,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比例为销售收入的15%,税前扣除限额为2000×15%=300(万元),同时,可以再扣除乙企业未扣除而归集来的广告宣传费180万元。
84784997
2023 10/02 13:31
最后甲企业结转是不是400-300=100万?
84784997
2023 10/02 13:32
其实两个企业加起来当年能扣除的总金额没有变。对吗
廖君老师
2023 10/02 13:40
您好,是的,能扣总额没有变的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