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2×22年 12月 11日,向光明公司销售一批不含税价格为 2000万元的产品,产品成本为 1500万元。合同约定光明公司收到后 3个月内若发生质量问题可退货。截止 2×22年 12月 31日,上述商品未发生退回。根据经验,该产品的退货率为 10%。请问影响当期应交所得税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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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您好,会计应确认(2000-1500)*10%=50万元预计负债和销售费用,税法不认这笔费用,应纳税调增50万元,影响所得税50*25%=12.5万元
2023 10/02 22:45
84784962
2023 10/03 08:42
老师计算预计负债不是用销售收入2000*退货率10%吗?怎么还要减成本呢就是这点我不理解
miao
2023 10/03 09:16
同学您好,收入成本是配比的,确认了收入就要结转成本,同理,冲了收入同时也要冲成本
84784962
2023 10/03 09:28
那如果是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就是用销售收入2000*退货率10%吗?
miao
2023 10/03 09:33
(2000-1500)*10%=50,还需要冲减成本的
84784962
2023 10/03 09:36
递延所得税不是把 预计不会退的收入部分计入预计负债吗?我看分录都是是在收入那体现预计负债呀
miao
2023 10/03 09:43
1、企业发生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且商品控制权转移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相关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贷:库存商品
84784962
2023 10/03 09:45
是呀,确认当期递延所得资产时不就是只有预计负债金额*25%吗?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比
miao
2023 10/03 09:50
是的,同学,把不含税的收入对应预计要退货的部分确认预计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