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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异地项目,预缴增值税,有分包发票怎么抵预缴。需要哪些资料

84785034| 提问时间:2023 10/08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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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简易计税扣分包款,提供以下资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以下简称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九项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的余额为销售额。   上述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23 10/08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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