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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售价低于原值时,不缴纳增值税吗?

84785024| 提问时间:2023 10/09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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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哦,需要的按照你的处置价格来缴纳。
2023 10/09 14:44
84785024
2023 10/09 14:52
老师请问税率是多少
郭老师
2023 10/09 14:54
一般纳税人2013年之后买来的单位是一般计税的13%。
84785024
2023 10/09 15:02
老师取得时是普票的固定资产出售适用征收率3%吗?
郭老师
2023 10/09 15:03
这个和你取得的发票没有关系啊,当时政策允许抵扣,你们取得的发票不合格没法抵扣的,还是一般计税。
84785024
2023 10/09 15:12
老师请问相关的文件号是多少?搜了好像是旧文件
郭老师
2023 10/09 15:15
定资产处置税率3%—17%。 情形一:一般纳税人出售2009年1月1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出售时按3%减按2%征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但是,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二:一般纳税人出售2009年1月1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不含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比如(货车); 该固定资产购入时已经抵扣过(包括可以抵扣但自身原因未抵扣的),出售时按17%的税率缴税,可以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三:一般纳税人出售2013年8月1日前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出售时按3%减按2%征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但是,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 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四:一般纳税人出售2013年8月1号后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比如(小汽车),该固定资产购入时已经抵扣过; (包括可以抵扣但自身原因未抵扣的),出售时按17%的税率缴税,可以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84785024
2023 10/09 15:17
老师怎么是17%了
郭老师
2023 10/09 15:17
这是很久的政策,17%改成了16%,然后16%又改成了13%。
84785024
2023 10/09 15:20
好的老师,谢谢
郭老师
2023 10/09 15:21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
84785024
2023 10/09 15:27
老师,那当时购入时是普票,我现在注销出售固定资产可以简易计税适用征收率3%呀。
郭老师
2023 10/09 15:28
2013年之前买来的,或者是你单位是简易计税的才可以 不符合要求的就不行,就是13%。
84785024
2023 10/09 15:32
好的,谢谢老师。
郭老师
2023 10/09 15:33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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