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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合伙人借款金额巨大,税务有风险吗

84785005| 提问时间:2023 10/09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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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宝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 从企业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视同分红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023 10/09 16:10
84785005
2023 10/09 16:11
我们是合伙企业,律所
84785005
2023 10/09 16:13
你说的规定不适用于合伙企业吧
小宝老师
2023 10/09 16:16
合伙企业哈,是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第二条,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该文件是为了封堵企业个人股东名为借款实为分红的税收筹划
84785005
2023 10/09 16:37
那合伙企业这种借款税务有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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