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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企业,用自己家的商品给员工做福利是不是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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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企业用自己家的商品给员工做福利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视同销售货物。但员工福利不属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因此,商贸企业用自己家的商品给员工做福利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2023 10/10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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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0/10 09:09
自己家的商品,也就是库存商品。但是有句话说,外购的商品给员工做福利不需要视同销售,不要缴纳增值税。这个库存商品,也是外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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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wenda/_nuxt/img/reply2.28c760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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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0/10 09:17
根据我国增值税法规,企业将外购的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可以选择不视同销售处理,但是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发放的商品应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范围,并且企业已经将其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成本。
2.发放的商品应当是外购的,而不是企业自己生产的商品。
3.发放商品的对象应当是企业的员工,而不是企业外部的人员。
4.企业发放的商品应当是企业的非货币性福利,例如实物福利等,不包括货币性福利,例如工资、奖金等。
因此,您可以将库存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但是需要满足以上条件,并且不需要视同销售处理,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应当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将库存商品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成本中,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