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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一:浙江宏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部分应收票据业务如下:(1)2020年9月30日销售一批商品给A单位,销售价款为4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2000元,商品已发出。根据双方合同约定,A单位交来一张票面金额为452000元、期限5个月、票面利率6%的商业承兑汇票。(2)2020年12月31日,宏华公司对该带息商业汇票进行计息。(3)2021年2月28日,商业承兑汇票到期,A单位无款支付,转为应收账款。3.资料二:利用资料一的数据,宏华公司持有A单位一张票面金额为452000元、期限5个月、票面利率6%的商业承兑汇票,2020年11月31日,宏华公司持票到银行申请贴现,贴现利率8%,贴现所得款项存入银行。4.要求:(1)根据资料一,编制宏华公司有关会计分录。(2)根据资料二,编制商业汇票贴现的会计分录。

84785034| 提问时间:2023 10/10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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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龙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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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0/10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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