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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抵房签定了三方协议(施工方,房地产公司,个人)施工方为我公司,房地产公司欠工程款,个人为房屋买受人(实际为施工方法人,房子并未卖出),这个账务施工方如何处理?

84785033| 提问时间:2023 10/10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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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1.施工方接受工抵房对优先受偿权的影响。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施工承包人对于开发商享有法定优先受偿权,施工方和开发商签订工抵协议后,双方债权债务即归于消灭,产生了工抵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施工方有法定优先受偿权的债权降为普通债权,且施工方能否再主张优先受偿权存在一定风险。 2.施工企业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或者以开发商的名义对外销售房屋,从而回收资金
2023 10/10 11:37
84785033
2023 10/10 11:38
账务处理?
84785033
2023 10/10 11:40
答非所问啊
朴老师
2023 10/10 11:45
你们做施工方的分录吗 借银行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收账款 这样
84785033
2023 10/10 11:47
麻烦看清楚问题,房子都没有卖出去
朴老师
2023 10/10 11:48
你上面不是说签订了三方协议吗 就是卖了才签的呀 没卖人家个人为啥和你们签协议
84785033
2023 10/10 11:55
没有卖,第三方为施工方法人啊?
朴老师
2023 10/10 12:01
卖给法人也是卖 签协议就说明卖了 法人要给你们公司钱的 如果不给钱就挂其他应收款
84785033
2023 10/10 12:14
这样的三方协议对于施工方有没有什么税务风险?
朴老师
2023 10/10 12:17
这个一般是没事 没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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