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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个月10月份造的是9月份的工资,个税我按照对应的税率档自己核算的,但是与自然人扣缴端累计扣缴金额不一样,那我以哪个数据为主来做账?

84785016| 提问时间:2023 10/10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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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 按照系统的来计算
2023 10/10 20:43
84785016
2023 10/10 20:51
好的,老师我造工资表时,是按照每月发的工资数额来扣个税的,但是与自然人扣缴端累计数额不一样呢?员工8116.02元,无附加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则个税是(8116.02-5000)*0.1-210=101.6元,但是自然人扣缴端是按累计扣缴来计系统上是93.94元,两个数据不一致?怎么处理?
郭老师
2023 10/10 20:52
你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里面填写的本期收入正确吗?如果是正确的话,系统里面出来的一般不会有问题的,应该是你自己计算有问题吧 个税是按照年累计来算个税的,你这个税率表就不对。
郭老师
2023 10/10 20:52
年累计的收入减年累计的扣除,如果是第一个月入职的话,这个税率是3%的,你的税率表就看错了。
84785016
2023 10/10 20:57
老师不超过3000元是3%,3000至12000元是10%,扣除数是210
郭老师
2023 10/10 20:59
不是 19年开始就使用这一个了,你那个早就已经不用了早已经改了好多年了。
84785016
2023 10/10 21:00
老师,这个员工在别家已经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和附加扣除,这个月在我们公司兼职
郭老师
2023 10/10 21:02
你好,有什么关系吗?只要是工资都是按照这个来呀,公示我给你发过去,你看一下可以吗?没有的就是0。
郭老师
2023 10/10 21:02
原来你税率表不对,你计算公式也不对 这样个税永远不会算对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基本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当前月份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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