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们是家具零售店,下面有很多门店,每个门店都各自办理了营业执照,成立了个体户,但是我们的收款不是收到个体户,而是收到总公司的,这种有什么税务风险吗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您好,这个的话,是没关系的,是母子公司之间的
2023 10/12 10:37
84785001
2023 10/12 10:41
但是门店的法人不一定和总公司的法人一致,我们要怎么证明门店和公司是母子公司的关系呢
小锁老师
2023 10/12 10:42
门店的法人,和母公司有关系吗
84785001
2023 10/12 10:50
如果门店个体户法人和公司法人是一致的这种就可以直接证明母子关系是吧
小锁老师
2023 10/12 10:52
嗯对,是这意思的哈
84785001
2023 10/12 10:57
但是个体户和公司之间不是应该独立核算的吗?这样子不是转移收入吗?本来应是个体户的收入,成了公司的收入
小锁老师
2023 10/12 10:59
这个是允许的,母子公司,分公司之间可以
84785001
2023 10/12 11:00
那总公司入账的时候是做成与个体户之前的往来款,还是做成总公司的主营收入呢
小锁老师
2023 10/12 11:01
这个的话是个体户的就行
84785001
2023 10/12 11:04
老师,有点没明白您的意思,意思是我要做成总公司的收入,这种子公司是个体户就可以吗
小锁老师
2023 10/12 11:06
嗯对,就是这个意思的,做成总公司的收入
84785001
2023 10/12 12:00
那这种有没有什么政策性文件支撑呢
小锁老师
2023 10/12 12:03
这个税务的话没有出台这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