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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a公司跟b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用a公司商标。双方约定好价格(不含税),a公司开发客户,把产品卖给客户(卖价含税),a公司赚得差价部分;货直接从b公司发给客户,b公司收客户的货款,这种模式有税务风险么?a公司经营范围有:品牌管理,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

84784947| 提问时间:2023 10/13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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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A公司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A公司提供材料吗?
2023 10/13 10:09
84784947
2023 10/13 10:13
不提供,约定的产品价格包括包材费,只需要交包材定金,用完可以退还的
郭老师
2023 10/13 10:14
那就不对,你应该是购买,然后再销售,你有商品销售的范围吗?
84784947
2023 10/13 10:15
有销售范围的
郭老师
2023 10/13 10:15
可以的,重新签订合同。
84784947
2023 10/13 10:17
还是签委托加工合同是吧?
郭老师
2023 10/13 10:18
签订的是买卖合同。
郭老师
2023 10/13 10:18
对于你单位不是工业的,没法签订这一个。
84784947
2023 10/13 10:20
定金已经交过了,备注的是“委托加工合同”如果用这种模式的话,可不可以算作品牌管理,或者贸易经纪
84784947
2023 10/13 10:22
委托加工合同只有生产企业才可以签么?
郭老师
2023 10/13 10:23
对的,是的,只有加工企业的需要。
84784947
2023 10/13 10:25
贴牌生产可以签么?
郭老师
2023 10/13 10:25
不可以的,你只能买来商品再销售出去,也就是你销售出去开的什么业务,就让对方给你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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