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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道题目为啥不是次给付义务

84785014| 提问时间:2023 10/16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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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颜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单科通过“会计”“审计”“税法”“经济法”
您好!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
2023 10/16 16:03
84785014
2023 10/16 16:41
关于这个次给付义务老师可以举例说明下吗
颜颜老师
2023 10/16 16:47
比如原给付义务是交付产品,而次给付义务就是因为不交付产品所要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是一开始合同就有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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