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小规模劳务派遣公司选择差额计税。为什么在收到劳务费及派遣人员工资开具发票时,针对派遣人员工资这部分的税是计入“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的借方呢?这部分从劳务派遣公司的成本里冲出来后应该是劳务派遣公司要交的税啊? 还有就是如果要从成本里冲出来这部分影响当时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吗?到时给派遣人员发工资为啥不扣除冲出来的这部分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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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派遣人员工资报酬这一部分,是计算差额计税的扣除额,所以把它记在“应交税费”的借方。
2023 10/18 00:35
向向向老师
2023 10/18 00:38
由于这里是计税时计算的扣除额,所以这里的冲减成本不影响原来工资福利的计提。
向向向老师
2023 10/18 00:39
给派遣人员发的工资是扣除额,实际上可以理解为是公司的成本,可不需要交税的。
84785029
2023 10/18 06:05
那实际发放工资时还是按当时计提的工资发放?那如果是这样,这部分税相当于还是劳务公司的成本啊(因为这部分税的金额还是给派遣人员发了工资,那还是劳务派遣公司承担了吧)?
向向向老师
2023 10/18 07:19
这部分是劳务公司的成本啊,这里所说的扣除额是差额计税的扣除部分,也就是不征税部分。
84785029
2023 10/18 10:31
那既然还是要发那么多工资还是算劳务公司成本,那干嘛又去从成本里冲出来呢?冲出来了那对于这笔业务来说账总归还是有部分成本没有提现啊(就是工资那部分的税额,但实际还是要支付给派遣人员的)
向向向老师
2023 10/18 12:18
哦哦是的,您的理解是对的,冲成本的这一部分是税费,不是成本
向向向老师
2023 10/18 12:20
这一部分税是对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的抵减,所以它虽然不在成本里体现,但仍然减少了企业需要缴纳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