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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付款利息不是价外费用吗?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也包括价外费用吗

84785015| 提问时间:2023 10/18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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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延期付款利息是价外费用,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也包括价外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补贴、基金、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等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因此,收取的违约延期付款利息属于价外费用,应当申报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不需要包括价外费用
2023 10/18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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