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请问这个再销售价格法不太理解。我可以这么认为,因为是销售给非关联方,所以即便销售价45万元低于进货价50万,也承认这个销售价,用这个乘毛利率,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所得税率?如果这个不是销售给非关联方,是不是不能用45万的销售价,本身他进价都是50万,还要加上一些成本?

84785028| 提问时间:2023 10/19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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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向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如果不是销售给非关联方,就不能适用再销售价格法了
2023 10/19 16:56
向向向老师
2023 10/19 16:58
可以这样理解,既然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售价是45万,那么不管从关联方那里的进价是多少,我们可以知道,这批产品的原始成本一定小于45万元,因为正常情况下企业不可能亏损去卖产品
向向向老师
2023 10/19 17:00
再销售价格法实质上就是忽略关联方内部的销售价格,直接以非关联方的售价为基础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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