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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收益可以讲下免税收入跟应税收入的原理吗,账面价值跟计税基础为啥一个相等一个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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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递延收益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即递延收益属于未来的收益
2.如果是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属于免税收入的,不会构成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如果属于应税收入,收到时会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023 10/20 09:44
84784976
2023 10/20 09:45
我不懂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有何差异 可以举例子说明吗 说着一大堆官方的还是不懂
若若老师
2023 10/20 09:52
比如说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资产在税法规定下的价值,账面价值则是会计账簿上记录的价值,因为会计和税法对资产的确认、计量、折旧、摊销、减值等方面存在不同规定,导致资产的入账价值、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减值计提等不同,从而影响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比如我们买入了一台设备100万,会计口径上计提折旧是10万,而税法口径计提的折旧是20万,此时就会导致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一致,产生递延所得税
84784976
2023 10/20 10:41
我的意思是举个递延收益的例子 免税收入 应税收入情况下的 你说的这些我都会
若若老师
2023 10/20 10:56
(不征税收入情形 )
1).收到政府补助时,尚未结转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100
贷:递延收益 100
不征税的递延收益,当期税法也不用纳税调增视为一次性确认了收入。后续发生的成本费用要纳税调增、转营业外的递延收益要纳税调减,一增一减相当于对未来可抵扣的净影响为0(下面2)具体举例)。
因此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无暂时性差异,不涉及递延税。
2).假设为收益相关的补助,且次月满足补助条件一次性结转营业外收入
借: 递延收益 100
贷: 营业外收入 100
因达到补助要求,发生了120的研发费用,均为工资。
借:研发费用 120
贷:应付职工薪酬120
此时,因这项政府补助确认的营业外收入,需纳税调减100;相关的费用以100为限只能税前抵扣20,会计利润中实际列支了120,相当于纳税调增100,一正一负对会计利润净影响为0。递延收益账面为0了,后续也不涉及其他可抵扣事项,过程无递延税影响
( 征税收入情形)
先说结论,即需要纳税的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需要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100,计税基础为0。类似于预计负债实际发生损失时,税法才允许抵扣 )
借:银行存款 100
贷:递延收益 100
与不征税收入不同,因为此时的递延收益后续转营业外收入时,不用纳税调减,相应发生的成本费用也无需纳税调增
反而是实际发生成本费用时,才允许税前列支,相当于未来可抵扣100(因税前列支减少应纳税所得额100 )
更进一步,实质上这里的递延收益,就是以后期间待转损益的金额,既然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一定要转损益,只是个时间问题
税法上在收到补助款当期,就一次性确认收入,要纳税调增。增加了当期所得税的税负,后续期间递延收益账面为0时(全结转至收益了 ),暂时性差异得以消除( 因为针对这笔补贴最初已经纳税调了100了,后面递延收益转多少收入,都不再重复征税需纳税调减)。
a.根据账上的递延收益确认递延税资产
借:递延税资产 100*25%=25
贷:所得税费用 25
b.递延收益结转掉后,账面余额为0,递延税资产转回
借:所得税费用 25
贷:递延税资产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