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现在有个问题,我公司的股东是香港公司嘛,国内的一个客户要和香港股东公司签欧元结算的销售合同,货款是等我香港公司交完货客户一笔过付欧元到我香港公司。因为我们要收定金买货嘛,客户就想和我国内的公司签一份采购意向书,定金会打人民币到我国内公司的基本户。香港公司在2024年会分批发完货,客户就想他们收到一笔货之后,我国内公司也退10%定金,2024年就分批退给客户。我想问的是,这样对我国内公司有风险吗?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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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这种操作模式存在一定的风险和税务问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汇率风险:香港公司和国内公司之间的结算涉及到了欧元和人民币两种货币,存在着汇率风险。如果汇率发生波动,可能会对国内公司造成损失。可以考虑采取措施来规避汇率风险,比如与香港公司协商采用固定汇率进行结算,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汇率波动幅度等。
2.合同风险:由于涉及两份合同,即国内公司与客户的采购意向书和香港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合同,两份合同之间需要保持一致,否则可能会产生合同纠纷。需要确保两份合同中的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关键条款保持一致,避免出现矛盾或误解。
3.税务风险:根据中国税法规定,境内企业从境外关联企业取得的收入,如果未通过境内企业账户进行结算,可能会被视为从境外直接取得收入,存在被征收所得税的风险。因此,需要制定税务筹划方案,合理规划交易流程,确保符合中国税法规定,避免被征收额外税费。
4.资金风险:客户将定金打入国内公司的基本户后,需要等到香港公司交货后才能逐步退还给客户。在此期间,需要注意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避免出现资金被挪用或无法按时退还的情况。
2023 10/20 19:32
84785008
2023 10/20 19:49
老师,我再说清楚点,我国内公司和我香港股东公司虽然是关联企业,但这次我们之间没有结算啊。只是客户现在有人民币,想以人民币付定金款给我国内公司的基本户,我国内公司只是收客户的定金和之后分批退钱的关系。没有汇率风险啊。而你说的税务风险,我这个过程也不会取得关联企业的所得。我只是担心,定金是2023年收,退款是2024年应该分3批钱将这次定金退回给客户。审计或者税务会不会认为我国内公司隐瞒收入?我现在想,既然要这么做,好不好签一份三方合同,客户,香港股东公司,我国内公司,说明清楚,客户是和香港股东公司交易,最后欧元货款也是等2024年交完货后收,而我国内公司只是收这个国内客户的定金。
朴老师
2023 10/20 19:55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的中国内公司与客户签订一份三方合同,明确客户与香港股东公司之间的交易,并由中国内公司收取人民币定金。根据该合同,中国内公司将人民币定金款项支付给香港股东公司,并由香港股东公司负责将欧元货款支付给客户。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内公司并没有参与交易的结算,也没有取得关联企业的收入。
关于审计和税务方面的问题,由于中国内公司只是作为中介方收取定金,并没有参与交易的结算和货款的收取,因此一般不会被认为存在隐瞒收入的情况。但是,为了确保合规性,建议您在签订合同时,与中国内公司的审计师或税务顾问进行沟通,以确保所有交易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另外,在合同中明确说明中国内公司只是作为中介方收取定金,并不会影响客户与香港股东公司之间的交易关系。同时,您需要确保合同中明确约定退款时间和方式,以避免潜在的纠纷。
84785008
2023 10/21 12:52
那我国内公司基本户收到这笔钱后,因为不是我国内公司的业务,我可以走其他应付款吗?
朴老师
2023 10/21 13:13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