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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将增值税进项税额做平了,实际申报是有余额的,7月份入账时有两张进项发票是在6月抵扣的,这样的情况要怎么调整跟申报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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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对于6月底将增值税进项税额做平,实际申报却有余额的情况,可以在7月份入账时将这两张在6月抵扣的进项发票进行账务处理,同时调整相应的申报表。具体步骤如下:
1.重新计算6月份的应交增值税:根据6月份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重新计算6月份的应交增值税。如果应交增值税金额与已做平的账面金额存在差异,将差异部分调整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中。
2.调整7月份的账务处理:对于7月份入账的两张进项发票,按照正常账务处理进行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同时,将该进项税额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中转出,并计入相应的成本或费用科目。
3.调整申报表:根据调整后的账面数据,重新填写7月份的增值税申报表。申报表中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应按照账面数据填写,并确保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合计数与账面数据一致。
4.缴纳税款:如果申报表中有应交增值税金额,需要按照申报表中的金额进行缴纳。
2023 10/20 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