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老师,我可不可以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让劳务公司派出五个人进行装修工作,在劳务合同中规范每个人的工作指责,其中一个人是总负责人(负责采购和监管),我方把相关材料的采购资金打给总负责人去进行采购,总负责人把就让销货方把发票开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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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这个好像不合适呢,我们发票是谁开的就是打款给谁的,他负债只是联络,付款不能付给他
2023 10/23 14:37
84785031
2023 10/23 14:39
可是我让他去采购,就相当于我把资金付给总负责人,他采购完用票报销一样
廖君老师
2023 10/23 14:41
您好,就像公司同事去给公司采购一样,您说会把款全打给员工么,不会的,猫腻太多
84785031
2023 10/23 14:45
可是现在问题就是已经支付了22万的货款到总负责人的账户,他现在也正要让销货方给我们开票和明细
廖君老师
2023 10/23 14:47
您好,那都已经付了,就这样呗,公司没有审计也没有去纠这个事
84785031
2023 10/23 14:53
因为我们不是一次性打钱,而是有这个材料需要采购了,才会把这笔钱打给采购人
廖君老师
2023 10/23 15:04
您好,公司不是必须审计的倒也没事,现在的要求是三流一致,三流指的是“发票流”、“资金流”、“业务/货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