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A卷烟厂2023年6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6月5日购买一批烟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1.3万元, (2)6月15日,将6月5日购进的烟叶发往B烟厂,委托B烟厂加工烟丝,收到的专用发票注明的支付加工费4万元,税款5200元. (3)A 卷烟厂收回烟丝后领用一半用于卷烟生产、另一半用于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价款18万元,增值税23400元 (4)6月25日.A 卷烟厂销售卷烟 100 箱,每箱不含税售价 5000元,款项存入银行。 (5)B烟厂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 要求:计算A委托加工收回时应交消费税,计算A出售烟丝应交消费税,计算A出售卷烟时应交消费税。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进行以下计算:
A委托加工收回时应交消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A卷烟厂委托B烟厂加工烟丝,烟丝的计税价格由B烟厂确定。由于B烟厂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因此无法确定计税价格。所以,A卷烟厂需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委托加工收回时应交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 = (购买价款+加工费)÷(1-消费税率)× 消费税率 =(10+4)/(1-30%)×30%=6(万元)
应交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率=6×30%=1.8(万元)
A出售烟丝应交消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经营或视同销售时,需要按照销售额计算应交消费税。
A卷烟厂将烟丝用于直接对外销售取得的销售额为18万元。应交消费税=销售额×税率=18×30%=5.4(万元)
A出售卷烟时应交消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经营或视同销售时,需要按照销售额计算应交消费税。
A卷烟厂将卷烟销售给客户取得的销售额为5000元/箱×100箱=500000元。应交消费税=销售额×税率=500000×56%=280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过程中,我们假设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56%。如果实际税率不同,需要相应调整计算结果。
2023 10/24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