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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确实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这是《企业会计制度》的哪一条?哪一款呢

84785032| 提问时间:2023 10/25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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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九条,企业确实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七条规定: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主营业务不直接相关的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应付账款或暂收账款,如固定资产和包装材料的应付租金、押金等,应付养老金雇员未能按时领取的工资指除商品交易业务之外的其他企业暂时收到的应付款项。 《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九条规定: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所得、盘盈所得、罚没所得、捐赠所得、确实无法支付的而按规定程序净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
2023 10/25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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