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2022年6月,甲电池生产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铅蓄电池,乙企业按照本企业同类铅蓄电池不含税价格100万元,代收代缴消费税4万元,甲企业当月全部收回,将其中30%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3万元,50%用于继续加工铅蓄电池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甲企业当月应自行申报缴纳消费税( )万元。 (铅蓄电池的消费税税率为4%),不需要答案,我想问电池不是不可以抵扣的吗,为何这题可以抵扣之前交的消费税

84785035| 提问时间:2023 10/26 11:15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大侯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财务总监
同学你好, 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这个是没有范围限制的,所有的应税消费品都适用。
2023 10/26 11:18
84785035
2023 10/26 11:26
那个有范围的是什么条件啊
大侯老师
2023 10/26 11:30
同学你好,如果外购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那么这个电池是不可以抵扣的
84785035
2023 10/26 11:31
那这题计算麻烦解答下
84785035
2023 10/26 11:31
答案上只有30%可以抵扣就是4*0.3
大侯老师
2023 10/26 11:38
同学你好,甲企业应自行申报的消费税分成两部分, 1.50%用于继续加工铅蓄电池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此部分消费税=80*4%=3.2万元 2.将其中30%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3万元。消费税=33*4%-4*30%=0.12元 3.合计应缴纳消费税=3.2+0.12=3.32万元 您看看答案对不对。
84785035
2023 10/26 11:40
80那部分销售怎么不可以抵减消费税啊
大侯老师
2023 10/26 11:42
同学您好: 外购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电池的外购环节消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
84785035
2023 10/26 11:44
没说是外购啊,也是委托加工后回来继续加工买的
大侯老师
2023 10/26 11:54
同学你好,委托加工收回后加价销售的部分,不区分应税消费品的种类,都是可以抵扣的委托加工时的消费税,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只有在抵扣范围内的才可以抵扣,铅蓄电池不属于委托加工收回后的抵扣范围。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