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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持股平台涉及的股权奖励。员工不付钱给的股权奖励,个税公式怎么计算

84784979| 提问时间:2023 10/26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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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现在不交税的,转让时交个税 自2016年9月1日起,个人取得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 10/26 18:24
84784979
2023 10/26 22:46
我司是通过持股平台的、不是直接持股不符合递延纳税规定,如何计算个税呢
廖君老师
2023 10/26 22:53
您好,单独按工资的税率表计算 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时 作为个税当中的特殊收入,虽然定性为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但是它并不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方法来算个税,而是用规定的特殊方法来算:应纳税所得额=(行权日市场价-施权价)股票数量。 施权价也就是真正行权时的购买价,要按计算出的差额来纳税,不可扣除其他费用。 截止至2X23年底,该应纳税所得额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不参加汇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年税率表)计算纳税,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计算纳税。 员工取得股权激励的所得,本质上是其任职受雇的所得,个税税目本应属于工资薪金,新个税法下应该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但国家为了鼓励创业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之前对股权激励进行了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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