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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拟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甲在搬运为公司购买的办公家具时,不慎将丁撞伤。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对丁的侵权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若公司未成立,丁仅能请求甲承担该侵权责任 B.若公司成立,则由公司承担该侵权责任 C.若公司未成立,丁应先向甲请求赔偿,不足部分再由乙、丙承担 D.无论公司是否成立,该侵权责任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公司设立责任 答案解析 : 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问题:D为什么不对?

84785028| 提问时间:2023 10/27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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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如果没有成立,侵权责任是由甲、乙、丙共同承担的,如果公司成立了,就由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不用甲、乙、丙承担了。
2023 10/27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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