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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位于a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1月派采购团队去B市考察并采购一批农产品,现有以下相关方案可供选择,(1)出行方案的选择 乘长途汽车出差,可以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若干张,票面金额合计15000元,方案二,乘高铁出差,可以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票若干张,票面金额合计15000元,乘飞机出差,可以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若干张,票面金额合计15000元,请进行纳税筹划

84785027| 提问时间:2023 10/29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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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梦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选择高铁方式出差更合算一些哈,高铁票可以按照9%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长途汽车票只能按照3%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15000/(1+9%)*9%=1238.53(元),15000/(1+3%)*3C6.89(元)由此可高铁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更多。
2023 10/29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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