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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合计=40-3-2=35(万元)可加计抵减额=35×15%+6=11.25(万元);加计15%是不对的吧,是去年的,今年是10%

84785039| 提问时间:2023 10/29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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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同学你好! 增值税加计扣除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因此,您可以对照抵减适用比例。
2023 10/29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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