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这种题怎么理解麻烦简单易懂的讲解下

84785017| 提问时间:2023 10/29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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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昊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UN税收协定范本》与《OECD税收协定范本》在内容上主要存在以下差异:(1)《UN税收协定范本》采用引力原则扩大了常设机构的范围,《0ECD税收协定范本》回避了这一问题,规定常设机构的应税利润应仅以归属该常设机构的利润为限。(2)《UN税收协定范本》对从事国际船舶运输的所得制定了可供选择的条款。(3)《UN税收协定范本》对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转让公司股票的收益、个人劳务所得等作出了有利于地域管辖权的规定。 《UN税收协定范本》:强调收入来源管辖权原则,通常赋予发展中国家就外国投资享有更多的征税权,更有利于发展中国家。 《OECD税收协定范本》:更强调居住管辖权原则,将更多的征税权留给投资者或交易商所在国,比较符合发达国家利益。
2023 10/29 22:33
吕昊老师
2023 10/29 22:34
《OECD范本》提出,以船舶或飞机从事国际运输取得的利润、以船只从事内河运输取得的利润,应仅由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征税。如果从事航运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船舶或船只上,以其母港所在国为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在船舶没有母港的情形下,应以船舶经营者为其居民的缔约国为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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