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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在增值税和消费税分别怎么核算的?

84785030| 提问时间:2023 10/30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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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你好  根据现行增值税及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一般来说,包装物押金收入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规定计算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包装物押金收入视为含税收入,在计征增值税。消费税时,应先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税,其计算公式为: (一)不含税押金收入=含税押金收入/(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公式中的增值税税率同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公式中的征收率为采用简易征税办法的应税货物的征收率。 法律客观: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2023 10/30 09:34
84785030
2023 10/30 11:00
那特殊的呢?啤酒黄酒白酒其他酒那部分
玲老师
2023 10/30 11:34
 1、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不论是否逾期,在销售时一起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与消费税; 2、其他货物(包括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视其是否逾期,如果没有逾期,且在一年之内的,则不需要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如果逾期或者超过1年不再退还的,则需要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3、而对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由于消费税是从量计征,包装物押金即使过期,也不存在计征消费税的问题。 白酒销售包装物押金不管是否退还都要交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一般包装物押金都是含税金额,换算成不含税金额计算。 酒厂应计算的销项税额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销售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收入视为含税收入,在收取当期应计征增值税。 除黄酒、啤酒之外的其他酒类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或会计上如何处理,一律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就是价外费用了)。 .销售白酒收到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独立核算,在收取时一律按收取的价外费用一并征收销项税.销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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