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30日盘点存货时发现上月购进的一批白糖短缺20%,该批白糖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00元,向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支付不含税运输费3000元,已抵扣进项税额,经查该批白糖的15%属于管理不善导致丢失,5%属于储存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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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0/30 21:00
罗雯老师
2023 10/30 21:12
15%部分是只管理不善造成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进项税额转出=[100000*13%+3000*9%]*15%
另外5%是因储存不当造成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无须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应交增值税的计算公式=销项税税额-(进项税税额+上月留抵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