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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购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材料价款为200 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0元;同时,销货方代垫运杂费6600元其中,允许抵扣的增值税税额为450元。 ①增值税进项税额=26 000+450=26450(元) 原材料采购成本=200000+(6600-450)=206 150(元)

84784958| 提问时间:2023 10/31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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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您这个是什么问题呢
2023 10/31 18:16
84784958
2023 10/31 18:26
为什么增值税进项税额是26000加上450呀,那个450不是运杂费里可以抵税的部分吗,也就是实际成本成本减少了450。但是运杂费6600元的进项税额不知道是多少呀,为什么进项税额是26000+450
东老师
2023 10/31 18:28
题目不是给出允许抵扣450了嘛
84784958
2023 10/31 18:31
这个允许抵扣的增值税额就是运杂费所有的进项税额了吗,具体是怎么理解的呀
东老师
2023 10/31 18:33
就是你这么理解的,其实你就按照书上的要求来抵扣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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