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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物资,原材料A成本为2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A材料加工完成为B材料并验收入库,加工税费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收回的加工完成为B材料并验收入库,如50%再加工成其它消费品,另外50%对外销售价格22600元。要求:计算有关税金、收回消费品成本,并进行有关账务处理。

84785034| 提问时间:2023 11/02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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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借委托加工物资20000 贷原材料20000
2023 11/02 11:08
暖暖老师
2023 11/02 11:09
代扣代缴消费税的计算 (20000+7000)/(1-10%)*10%=3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8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910 -应交消费税1500 贷银行存款10910
暖暖老师
2023 11/02 11:10
借库存商品14250 原材料14250 贷委托加工物资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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