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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为什么跨县市移送货物就要缴纳增值税,移送并没有销售吧

84784948| 提问时间:2023 11/03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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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这个需要视同销售的。
2023 11/03 09:40
84784948
2023 11/03 09:44
请问原理是什么,为什么这样制定
郭老师
2023 11/03 09: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 按规定不在同一县市的总分公司之间调拨商品用于销售应当在发货的当天开具专用发票,缴纳增值税
84784948
2023 11/03 09:49
我是问为什么这样考虑呢,老师
84784948
2023 11/03 09:50
是为什么要,而不是应该要
郭老师
2023 11/03 09:54
看增值税税法规定 最后一个 这个是基于权责发生制考虑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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