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中级经济法,图片题目的答案和法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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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诉讼时效起算点是5月1日,法条是: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权利受到侵害是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前提之一。可以理解为对方拒绝还款,或不还款时才受到了侵害。
2023 11/06 10:49
84784964
2023 11/06 11:04
答案说是4月29日
小荣老师
2023 11/06 11:11
上题未提到4月29日呢
84784964
2023 11/06 11:44
4月20日,我手误
小荣老师
2023 11/06 11:48
我对那个当日答复应该是误解了,那答案的当日指的4月20日的那天,我刚理解的是当日是在5月1日那天。法理就是他拒绝的那天就是权利受到侵害的那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
84784964
2023 11/06 11:50
题目跟这个法条不符呀,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时候,债务人没有明确拒绝,那应该是以债权人的宽限期限届满之日起算,那应该是5月1号呀
小荣老师
2023 11/06 12:08
债权每提一次诉讼时效需要重新计算一次。比如这次赵某再仍没起诉又去问他要一次那这个诉讼时间以后一次计算。
小荣老师
2023 11/06 12:11
这也是为什么在实操工作中,一般公司每年年末都发一次催款涵出去,如果催了这个诉讼时效就从新计算,以最后一次不答复或拒绝或只答应不付款起算,如果不再催了就以第一次催款不答复或拒绝或只答应不付款起算
84784964
2023 11/06 12:16
5月1号宽限期限届满了呀,按书上写的规定,应该是从5月1号来算呀,实际工作那是另说
小荣老师
2023 11/06 12:21
但是,赵某没有等到期限届满,在4月20日当日就明确回复了不还。“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也就是适用这后半句。
84784964
2023 11/06 12:29
“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这个题里面,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时,债务人只是未予答复,没有明确拒绝,明确拒绝是债权人第二次找债务人
小荣老师
2023 11/06 12:32
第一次不是指去第一次催款,而是指第一次拒绝。
84784964
2023 11/06 12:52
第一次主张权利呀,4月15日,侯某请求赵某偿还借款不叫主张权利吗?
84784964
2023 11/06 12:52
赵某未答复也不叫明确拒绝啊
84784964
2023 11/06 12:53
那就是侯某第一次向赵某主张权利,赵某并未明确拒绝,诉讼时效期限应该看宽限期限届满的规定呀
小荣老师
2023 11/06 13:13
民法典第195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重新计算3年的诉讼时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如借贷纠纷中,出借人向借款人提出还款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如借贷纠纷中,借款人向出借人提出还款请求);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您可以再结合这条法典,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如借贷纠纷中,出借人向借款人提出还款请求)一次诉讼时效就会进入重新计算的。
84784964
2023 11/06 13:29
诉讼时效起点我认为是5月1号、还没开始,哪来的中断?
小荣老师
2023 11/06 14:27
中断的意思是重新计算,4月20号提出履行请求,就把4月15日提出的履行请求的诉讼时效中断了。
84784964
2023 11/06 14:28
4月15号没到诉讼时效起点呀
小荣老师
2023 11/06 14:35
如果后面他不再提出履行请求了 那么他的诉讼时效起点就会是4月15号,他在4月20号又提了一次所以4月15号那次就不是起点了。所以就回到了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我是这么理解的,您也可以再找到相应的课程再听一下。
84784964
2023 11/06 14:39
又不是提了还钱,就是诉讼时效起点了,书上还要求了其他条件的呀
小荣老师
2023 11/06 14:44
嗯嗯好的,您再结合其他条件看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