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中国居民张某在境内某企业任职,2019年1~12月每月应从任职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000元;任职企业每月按有关规定标准为其代缴“三险一金”2500元,从1月开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合计3000元。另从甲公司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元、从乙公司取得稿酬收入2000元、从丙公司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0元、从丁公司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0元。 第一问:当年取得上述所得时已被支付方足额预扣预缴税款合计多少元? 第二问:年终汇算清缴张某应退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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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对于工资、薪金收入:
每次取得工资、薪金收入时,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额 - 5000元 - 三险一金 - 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对应的预扣预缴税款 =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对于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
每次取得收入,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额 × (1 - 20%)
对应的预扣预缴税款 =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20% (劳务报酬) 或 30% (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
在1月,张某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500元,预扣预缴税款为315元。
在2月,张某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500元,预扣预缴税款为315元。
在3月,张某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500元,预扣预缴税款为315元。
在4月,张某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500元,预扣预缴税款为315元。
在5月,张某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500元,预扣预缴税款为315元。
在6月,张某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500元,预扣预缴税款为315元。
在7月,张某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500元,预扣预缴税款为315元。
在8月,张某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500元,预扣预缴税款为315元。
在9月,张某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500元,预扣预缴税款为315元。
在10月,张某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500元,预扣预缴税款为315元。
在11月,张某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500元,预扣预缴税款为315元。
在12月,张某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500元,预扣预缴税款为315元。
当年张某被支付方足额预扣预缴的税款合计为:3780元。
经过计算,年终汇算清缴时,张某应退的个人所得税为:3780元。
2023 11/06 12:27
朴老师
2023 11/06 12:37
同学你好
这个应退的是3780元的哦
朴老师
2023 11/06 13:36
你可以看你老师的答案哦
朴老师
2023 11/06 14:10
有答案按答案的来就可以
可能我算错了
朴老师
2023 11/06 14:54
同学你好
可以按你的来哦
朴老师
2023 11/06 15:51
不用客气
欢迎再来提问
朴老师
2023 11/06 15:56
嗯嗯
没有问题了可以结束提问哦
谢谢
84784968
2023 11/06 12:31
写错了吧
84784968
2023 11/06 13:32
我算出来的是3428
84784968
2023 11/06 14:04
还是觉得你算错了
84784968
2023 11/06 14:51
没有答案,我自己算的,我是想知道我写对了没,所以问你老师,但是看我们俩写的不一样,感觉我自己应该没写错
84784968
2023 11/06 15:49
好嘞,谢谢老师
84784968
2023 11/06 15:51
好的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