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因急需用钱,甲将一件珍藏品以30万元价格卖给乙,后乙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甲遂将该藏品提存。下列关于提存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若提存期间藏品意外损坏灭失,则乙仍应支付30万元价款 B.乙无论是否付清价款,均有权自提存机关处领取提存的藏品 C.在乙领取提存的藏品之前,藏品的所有权归甲 D.自提存之日起,甲乙双方对待给付义务均已消灭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提存 答案解析 : (2)选项C: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自甲提存成立时起,乙取得该藏品所有权。 问题:不明白选项C,哪里错了?麻烦老师仔细讲一下,谢谢老师

84785028| 提问时间:2023 11/07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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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峰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好同学西说这个一提审之前授权归假,这句话是错误的,因为甲一旦提群,那么这个授权实际已经转移给乙了
2023 11/07 23:30
立峰老师
2023 11/07 23:31
你好同学,C说这个乙提存之前所有权归甲,这句话是错误的,因为甲一旦提存,那么这个所有权实际已经转移给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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