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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老师,这个既然是免征,那他们开出的发票,是不是就不能计算抵扣进项?只有从农民手中取得的蔬菜,才可以计算抵扣?

84785028| 提问时间:2023 11/08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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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但是,开具的发票不能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明确,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2023 11/08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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