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你好,a公司属于制造业一般纳税人,也是属于高新企业,有一个研发人员2023年5月离职的,4月工资扣款了1000元没有发,该研发人员有参与4月研发项目的,但是不是全勤参与的,其工资有分摊到研发费用里去的。后来这研发人员跟a公司打官司,最后a公司还是支付了该研发人员1000元的工资,支付时间在2023年10月,那么这1000元工资需要补分摊到4月研发费用里去吗

84784961| 提问时间:2023 11/09 14:28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对的是的,你在四月份计提,然后十月份支付。
2023 11/09 14:29
84784961
2023 11/09 14:34
四月没计提的,因为当时是扣1000,所以没计提,如果要计提的话,现在是要在2023年10月的账里进行计提的
郭老师
2023 11/09 14:34
你好,那你补上就可以。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