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你好,a公司属于制造业一般纳税人,也是属于高新企业,有一个研发人员2023年5月离职的,4月工资扣款了1000元没有发,该研发人员有参与4月研发项目的,但是不是全勤参与的,其工资有分摊到研发费用里去的。后来这研发人员跟a公司打官司,最后a公司还是支付了该研发人员1000元的工资,支付时间在2023年10月,那么这1000元工资需要补分摊到4月研发费用里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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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对的是的,你在四月份计提,然后十月份支付。
2023 11/09 14:29
84784961
2023 11/09 14:34
四月没计提的,因为当时是扣1000,所以没计提,如果要计提的话,现在是要在2023年10月的账里进行计提的
郭老师
2023 11/09 14:34
你好,那你补上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