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朴老师不要接, 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2022年案例分析题) 解释1 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只要具备法定要件,债权人就可以依法行使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约定事先排除留置权的适用。例如,甲、乙公司订立保管合同,双方事先约定,即使债务人甲公司不能按期支付保管费,债权人乙公司也不得行使留置权,该约定有效。 问题:老师,留置权不是法定担保吗?为什么还说可以约定呢?这是先约定后法定原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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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
由于留置权的功能是担保债权的实现,而不在于对标的物为使用收益。留置权虽为担保物权,但其与一般担保物权不同, 它不能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而只能依法律规定的条件直接发生。
2023 11/10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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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1/10 22:43
刚才还有一问,没有帮我解答
一休哥哥老师
2023 11/10 22:44
但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约定事先排除留置权的适用。
答:这里的意思是:既然留置权是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依法享有留置权,也可以预先抛弃留置权。
一休哥哥老师
2023 11/10 22:48
我的理解:
留置权 虽然是法定担保物权,
但是债权人自己事先就已经想好放弃这个权利,当然是可以的。
当事人 有自行放弃的行使留置期的权利。干脆不用这个权利当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