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一个律师事务所,性质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甲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在执行合伙事务的过程中,甲因一般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80万元债务,已知该企业只有50万元的财产。对于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的30万元债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不承担责任 C.甲承担无限责任,乙、丙、丁不承担责任 D.甲承担无限责任,乙、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问题:D选项,1.什么情况下甲承担无限责任,乙丙丁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如果本题甲是因重大过失造成影响,分别应该怎样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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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本题就是非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本题就是一般的过失。
本题这种情况就是甲承担无限责任。
2023 11/12 07:48
84785028
2023 11/12 07:48
什么意思
一休哥哥老师
2023 11/12 07:26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休哥哥老师
2023 11/12 07:27
2.如果本题甲是因重大过失造成影响,分别应该怎样承担责任?
答:那么就是本题的D选项。
一休哥哥老师
2023 11/12 07:30
本题就是非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本题就是一般的过失。
本题这种情况就是甲承担无限责任。
一休哥哥老师
2023 11/12 08:50
本题就是非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本题就是一般的过失。
本题这种情况就是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是的。
所以正确答案A
一休哥哥老师
2023 11/12 08:52
你看一下我上面写的那两句法条,这两句法条写的很清楚了,针对两种情况。
1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2 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也就是一般过失
一休哥哥老师
2023 11/12 08:53
这里重新编辑一下:
本题就是非故意或者重大过 就是题干的一般的过失。
本题这种情况就是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是的。
所以正确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