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3)里面缴纳消费税,那个5%和1%我不理解,麻烦老师通俗的讲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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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5%继续用于加工成套化妆品,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生产领用:可以抵扣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2023 11/12 15:14
84785006
2023 11/12 15:20
老师5%不是还在继续加工吗为啥要把5%算进去抵扣
大侯老师
2023 11/12 15:26
将来5%继续加工成套化妆品销售时计算的消费税,可以抵扣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继续加工环节是不缴纳消费税的,加工后销售的话,销售环节需要缴纳消费税。
84785006
2023 11/12 15:30
也就是说这是抵扣是按生产领用,并不是只看94%销售抵扣是这意思吗
84785006
2023 11/12 15:30
所以5%也要含进去
大侯老师
2023 11/12 15:39
同学你好,
1.94%部分直接销售,如果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如果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5%部分连续生产后销售的 ,同样的道理,销售价格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要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84785006
2023 11/12 15:42
1%那部分为啥不用交消费税
大侯老师
2023 11/12 15:49
根据国税函「2008」828号,1%直播试用部分,没有发生权属转移,不属于视同销售。
国税函2008]8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就企业处置资产的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六) 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配:
(五)用于对外赠:
84785006
2023 11/12 16:01
好的,谢谢
大侯老师
2023 11/12 16:05
不客气同学,祝你学习愉快,如果回答有帮助,请给五星好评,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