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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假设将自用写字楼在2020.3.1出租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用成本模式。那2020年3月需要具体折旧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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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是的,如果将自用写字楼在2020年3月1日出租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并使用成本模式进行折旧,那么在2020年3月就需要开始计提折旧。
这是因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是从资产确认的次月开始计提的。在2020年3月1日,如果已经将自用写字楼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那么在3月份就需要开始对该资产进行折旧计提。
2023 11/13 10:45
84785000
2023 11/13 10:48
从资产次月开始,不是从2020.4️开始计提么
朴老师
2023 11/13 10:52
这个是入账的次月开始
84785000
2023 11/13 10:54
假设投资性房地产在2017.12.31之前用成本模式,2018.1.1之后用公允模式,2018.1月要计提折旧么
朴老师
2023 11/13 11:01
如果投资性房地产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采用成本模式进行计量,而在2018年1月1日之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那么在2018年1月仍然需要按照成本模式计提折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因此,即使在2018年1月1日之后采用了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仍需要按照成本模式的规定在2018年1月计提折旧。
需要注意的是,在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时,如果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应当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应当将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因此,在转换日,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调整,而不需要计提折旧或摊销。